1. 拥有相关资质,可以承接中间体/API/制剂的生产,MAH制度的省市合作信息亦可。 2. 拥有30年以上研发经验,可承接BE药学研究阶段工作。 3. 拥有所有符合的剂型及生产线,代工价格从优。 4. 需要提供委托方主要负责人的职位及手机号,必须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,电话沟通验证真实性后给予报酬。